索 引 号:005271256/2016-001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工商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07 | 发布日期:2016-11-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企业公示信息的随机抽查,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规定,二七区工商质监局铭功路所高度重视,采取加大宣传、实地检查、面对面指导等方式督促监督企业核对年报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不完善或者可以自行提供审计报告的企业,工商所实行了再约谈指导督促。并告知企业,工商部门会将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统一公示,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以及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检查发现企业有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信息共享,此项工作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