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92/2016-001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孟政〔2016〕258号 | 成文日期:2016-11-07 | 发布日期:2016-11-07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今年秋季,我镇将秸秆禁烧作为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全面部署,严密组织,召开了有关会议,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得力措施,并狠抓落实,有效控制了秸秆焚烧,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禁烧期内,全镇域内未发现着火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将非关键时期的秸秆禁烧工作与常规工作相结合。
一、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一是成立全面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刘海峰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由主抓农业领导负责,镇农机站牵头,各区区长、各村支部书记具体负责,与已各区各行政村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二是采取明察暗访、组织交叉检查等方式,巡查督查各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并进行通报。三是对于工作中存在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及时等行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将禁烧工作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相结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将秸秆禁烧工作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相结合,能够充分发挥保洁的作用,要求清理垃圾的同时兼顾注意禁烧隐患,做到及时向包村干部汇报,并及时清理干净,消除焚烧隐患。
三、将禁烧工作与村级违建拆除工作相结合。执法队下村巡查两手齐抓,同时将秸秆禁烧、预防违建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对村干部严格要求,细致认真地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和违建预防工作,并严格要求建筑垃圾堆放地,本着“谁堆放、谁负责”的原则,将建筑垃圾燃烧从而造成的禁烧隐患降到最低,确保了田间地头不出现任何火点。
大孟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