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193125/2016-0016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08 | 发布日期:2016-11-0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依法行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增强服务为民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荥阳市房地产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推进房地产执法为民活动。
一、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执法模式。推进房地产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将服务型执法理念贯穿于行政执法过程,构建执法和服务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为企业发展护航,为群众服务。
二、规范巡查执法行为,履行房地产执法职责。下沉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建立和完善检查、巡查、抽查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准确,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执法大队和相关部门协同处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处理督促改进,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更好的为房地产企业和办事群众服务。
三、文明执法,塑造房地产执法良好形象。房产中心下沉人员在下沉过程中,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关心企业发展,树立自身良好形象。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要做到着态度端正,证件齐全,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要按照规定的行政执法注意事项和程序向各个房地产企业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维护好房管人的良好形象。
四、提高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服务型体系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要求房地产企业按照要求及时详细公布房源信息,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广泛地参与管理、更直接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更好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由原来的单纯的行政管理执法变为行政服务型执法,为荥阳的市场经济运行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