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招生办:
为做好2015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二[2016]901号)要求,现就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要求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省招办负责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个学科的考务管理及阅卷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并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当地考务工作;各评卷院校负责所承担科目网上评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小语种考试,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由相关省辖市负责进行命题、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管理部门、考区、考点和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维护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要重点抓好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有组织的大面积作弊和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作用,加大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防范考生利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作弊的行为。考务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和检查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级考试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各考点学校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及考点考务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于在考风考纪、安全保密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历史:2017年1月6日上午8:00--9:30;
地理:2017年1月6日上午10:10--11:40;
语文:2017年1月6日下午14:30--16:30;
化学:2017年1月7日上午8:00--9:30;
生物:2017年1月7日上午10:10--11:40;
数学:2017年1月7日下午14:30--16:30;
思想政治:2017年1月8日上午8:00--9:30;
物理:2017年1月8日上午10:10--11:40;
外语:2017年1月8日下午14:30--16:30。
三、考点和考场安排
1.本次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进行。省招办统一随机编排考场,原则上按县(市)区随机编排,若考点较为分散,为方便考生可就近划分子考区。每个子考区内考点数目不少于2个,高中学校数目不少于3个。子考区划分方案,应于报名结束前报省招办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同一考区内的补考考生应集中安排在一个考点内。
2.各考点系统管理员在视频监考系统中正确设置逻辑考场号与考场物理位置对应关系、考场座次安排方式(7887、6行5列或5行6列,详见《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后,打印出对照表,在考前对考场设置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确保视频监考系统设置座位与实际考场安排座位一致。
3.各地务于12月12日前将《2015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2)报省招办;2017年1月3日将《2015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点信息表》(附件3)报省招办。考点设置和考场编排情况在省招办备案后不得变更。
四、试卷安全保密和领运保管
1.各科目试卷密级均为机密级。凡在规定时间前拆封、发卷和本科目考试结束前通过任何方式外传试题或答案,均属泄密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细则》,克服麻痹思想,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健全各级保密领导小组,选用工作认真负责、当年没有亲属(三代直系或旁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同志担任保密员;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执行;认真检查各种保密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保密领导小组名单及值班电话,于2017年1月3日报省招办备案。
3.严格做好试卷领运和保管工作。本次考试的试卷、答题卡和英语听力光盘将于2017年1月4日由印刷厂直接运送至各省辖市教育局、招生办,各省直管县(市)请于1月4日到原所属省辖市教育局或招生办领取。请各地在领取试卷时要认真核对各科目试卷数量并检查其密封情况,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各地要选派3名干部(其中须有保密员)负责试卷的领运工作。各地的试卷运输车必须是车况良好、便于密封的车辆,并由至少2名公安或武警人员全程押运,与试卷运输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搭乘试卷运输车辆。试卷运输途中,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领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试卷及考后答题卡必须存放在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保密室内。试卷及考后答题卡保管期间,保密室内须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期间要全程监控录像,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视频巡查系统与省招办联网。
五、考试管理
1.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作用、要求和考试纪律等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引起政府部门、社会和考生的高度重视。要求宣传到每所中学、每个班级和每名考生。
2.各地要加强网上视频监考管理,考点必须设置视频监考室,按每人监控4个考场配备视频监考员,视频监考员要履职尽责,对违纪作弊考生和违纪监考员如实记录并上报。考点除对考场进行监控外,监控区域应覆盖考点试卷保管室和分发室。各考点系统管理员要按时到岗,准时开启监控录像系统,做好标准化考点应用技术保障。考点要安排专人,密切监视画面,及时记录监控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主考。
3.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各个考点,必须在考前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尤其是监考员和巡视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和操作规范(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培训。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集中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考场纪律教育,向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及《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告诫考生,一旦作弊,将受到取消考试成绩、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等严重处理,甚至失去将来被高校录取的机会;触犯刑法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各地考试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4.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对考点、考场进行布置,做好标准化考点相关设备的检测与维护,保证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并能正常使用。要协同有关部门,净化考点周围环境和动态网络环境。
5.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的要求选拔监考员;严格按照《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选聘除监考员外的考试工作人员与巡视员。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管理部门要依据《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对优秀的监考员进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尤其是因玩忽职守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现象严重或其它重大事件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要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考试过程中,凡是被省招办网上视频巡查发现并查实的违纪监考员和违纪作弊考生,除严肃处理外,要进行全省通报;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查实并上报的违纪监考员和违纪作弊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后不再进行全省通报。
有亲属(三代直系或旁系)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者不得担任监考员或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每个考场的监考员均要有一名来自外校的教师,视频监考员均要来自外校。
考点要妥善保存好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料及考试期间考场内监控影像等资料,保存期为一年。
6.考生入场时必须持公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颁发的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监考员应对考生身份进行认真核对。
7.抓好考风考纪,提高考试信度。各地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切实负起责任,狠抓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今年的工作重点仍是防止考生将违禁物品,尤其是把手机等通信工具带入考场。因此,每个考场都要配备能够正常使用的金属探测仪和无线电屏蔽仪,监考员要能够熟练使用这些仪器并严格执行相关操作。安装有无线信号侦测设备的考点,要保证考试期间设备全部开启并正常运行,全省实行联网监测。对于违纪作弊考生,监考员必须当即制止,并将违纪作弊情况如实记录在当次考试科目的答题卡封袋“违规情况”栏内,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试管理部门整理汇总后录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校对无误后打印《违纪情况上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随答题卡一并上交省招办。
8.考试期间,要确保省、市、县和考点联络畅通。确保各级视频监控(尤其是保密室和考场)信号传输正常。各地要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发生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9.妥善安排考试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工作,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顺利完成考试工作任务。
10.英语考试的听力部分,各地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安排。英语听力使用CD光盘,各地应提前配备、检查英语听力测试设备是否完好齐全,音源设备是否需要添置和检修。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听力播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省里向每个考点发放3张英语听力光盘。
11.各地于2017年1月10日将考生答题卡送至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鹿鸣山庄)。答题卡按照试卷运送有关规定报送。
12.省招办提供数学、物理、化学三科目草稿纸,是否提供其它科目草稿纸由各地自定。
六、答题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试卷的答题卡内容均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主观题答题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填写;客观题答题用2B铅笔涂黑。
七、巡视工作
全面实行现场与网上“双巡视”制度。省招办巡视员现场巡视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省辖市巡视员巡视县(市)区;县(市)区巡视员分包考场。要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要安排网上巡查员对所辖考场进行网上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考试结束后,巡视员应向派出单位交送巡视情况报告。
八、奖励与处罚
1.省招办将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考评制度的通知》(豫招中〔2012〕5号)要求,对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进行目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全省公布。
2.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要做好对下一级考试组织情况的考评工作。对于考风考纪良好、考试组织管理严格的工作单位和表现突出的考试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组织管理混乱、违规作弊现象严重、考试工作人员不作为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作弊考生所在学校和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学校的责任,是示范性高中的,提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撤销其称号,并依据有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今年考试结束后,省里将就考试期间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全省通报。
3.对因有违纪作弊行为拟作出给予取消单科或全科考试成绩、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等处理的考生,在通知考生成绩前,由县级考试管理部门填写《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附件4),交与考生本人,如考生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县级考试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由县级考试管理部门通过调取考场视频资料等方式进行复查,若有误,经上级考试管理部门核实情况后报省招办予以纠正,并将复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省招办值班电话:(略)
附件:(略)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