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委下沉人员开展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索 引 号:005291022/2016-00094主题分类:民族、宗教/宗教事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 键 词:宗教,业务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09发布日期:2016-11-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市民宗委下沉人员开展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根据郑州市宗教局《关于2016年以“规范”为主题,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郑宗明电[2016]5号文件精神,组织委机关下沉人员对寺观教堂进行评选。    

    一、宣传动员,增强了创建活动氛围。我委一是召开了以“规范”为主题创建活动动员会议,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郑州市宗教局文件精神和开展创建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二是各宗教活动场所迅速行动,通过召开相关会议等形式,集中时间认真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各宗教活动场所还以宣传栏、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宣传国宗局文件和省、市民宗局有关会议精神。三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

    二、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了创建活动。市民宗委组织下沉人员对全市各教派和105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走访、调查摸底和全面排查,做到了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依情施策,对症下药。经市民宗委下沉人员组织验收,对2016年创建工作中达到900分以上大海寺、洞林寺、竹林寺、贾峪马沟清真寺、晏曲清真寺、飞龙顶、基督教协会中心堂、贾峪镇东嘴基督教活动场所、京城办曹李基督教活动场所、索河办老城北街基督教活动场所10处宗教固定处所被评为“荥阳市2016年和谐寺观教堂”。

    三、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主体作用。一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定期召开佛协理事会和基督教协会学习会,研究讨论佛协和基督教协会工作事务,部署安排各项任务。二是完善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年内完成备案工作;对暂无教职人员或主要教职人员暂不符合条件的场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其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工作。通过创建活动,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树立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四、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宗教场所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管理制度,做好宗教教职人员摸底排查工作,严格场所常住人员管理制度,对外来挂单人员要实行登记造册。二是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防范、管理工作。三是结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讲经交流等活动,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教义教规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宗教素质和文化素质。

    通过开展以“规范”为主题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我委下沉人员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活动组织开展得好、取得明显效果的场所和个人,按照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各项工作,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构建和谐场所,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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