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9456687/2016-0013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保验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11 | 发布日期:2016-11-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河南康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风和日丽家园53#--57#楼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
河南康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河南康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风和日丽家园53#--57#楼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申请》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二、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东路东,西站路北;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占地面积20226.05㎡,总建设面积73910.38㎡,建设内容为风和日丽家园53#--57#楼建设项目,主要建设住宅楼、商业建筑、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以中原环建表【2010】114号文批复。
三、 经现场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并对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康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风和日丽家园53#--57#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审查,我局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 该项目已建成并正常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
1、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贾鲁河。
2、设置垃圾箱,对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予以卫生填埋。
3、泵房、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必须设置在房间内,并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得在小区内设置高噪声娱乐场所,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地下停车场通风换气,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五、 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该项目可以正式投入运行。未经环保部门同意,该项目的各项配套环保设施不得擅自停运,更不得擅自拆除。
六、 项目日常环保管理工作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七、 经局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同意河南康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风和日丽家园53#--57#楼建设项目通过验收。附(中原环【2016】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