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256/2016-001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工商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11 | 发布日期:2016-11-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规范整顿辖区市场主体广告行为,近日,二七区工商质监局针对广告宣传中普遍存在的使用绝对化用语、虚假宣传、使用违法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依托网格走访辖区市场主体,开展了广告宣传行政指导。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对辖区市场主体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介绍,阐明了立法的目的及法律规范的事项,并一一解答经营者遇到的实际问题。这一举措从监督处罚改为预防宣传,使广告发布、制作者从根源上理解法律,从内心里遵守法律,受到了市场主体的强烈拥护,他们纷纷表示希望工商质监部门能多组织此类行政指导,让企业发展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