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68075004X/2016-0004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关 键 词:部门预算
文    号:郑港财〔2016〕61号成文日期:2016-11-11发布日期:2016-11-1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全区各预算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改进和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省、市预算编制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财政管理工作实际,现就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国家、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

(二)编制原则

1.统筹财力,保障重点。紧紧围绕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及“十三五”规划,科学测算安排2017年财政收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机制,加强政府预算统筹衔接,集中财力保障中心工作。

2.科学编制,务求实效。针对现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控制存量资金,着力解决资金使用“碎片化”和预算执行效率偏低等问题,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

3.预算绩效,深度融合。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分析评价和预算编制有机结合起来,以申报绩效目标推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审慎稳妥,量力而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收入安排实事求是,注重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支出安排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基本支出、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与部门履行的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我区财力相适应,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一是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各预算单位要将“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水平不得高于2015年支出控制目标。

二是规范培训费编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年度培训费计划,分别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单列培训费,用于全区或涉及多部门的培训费编入专项经费,行业系统及本单位内部培训费编入公用经费。

(二)精简整合专项资金,规范项目资金名称

着力保证管委会民生“十大实事”等重大决策部署和推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支出,将零星分散、使用方向类同、支持对象相近的专项支出进行归并,规范项目资金名称,准确编制项目的功能科目,清理整合维持运转的常年性专款支出。

(三)加强综合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

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有效衔接,将政府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将部门上年结转资金、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通过预算编制形成资金合力,进一步加大统筹调控力度。

(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继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强化绩效目标编制,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积极开展重点领域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

 (五)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性

2017年将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预算法》要求,部门预算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公开。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公开的主体责任,及时、主动、准确地公开本单位预算。

(六)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区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的预算,加强内部各项收支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的用途和突破年度预算指标。新增硬性项目支出立足于从调整现有支出结构、消化存量资金等解决。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都要与部门支出预算相衔接,未纳入预算的增支政策,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年度预算不予安排。

(七)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上半年要完成60%以上,9月底完成80%以上,11月底完成调整预算的95%以上;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低于时序进度20%以上的,区财政统筹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出。

三、编制内容

(一)非税收入计划的编制

各执收单位负责非税收入计划的编制,非税局负责非税收入计划的审核。2017年非税收入计划以各执收单位上年非税收入完成数为基数,区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逐项分析收入增减变化因素,经各单位确认后,统一编入2017年非税收入计划表。收入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收入,要做到应列尽列,全面、真实、准确填报。

(二)支出预算编制

预算单位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要严格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以2016年11月人员工资信息为测算数据,增人增资统一预留在区级财政总预算,根据相关政策适时进行调整。

2.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按照定员定额编制,人员严格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以2016年11月人员工资信息为测算数据,如因人员编制和部门职能调整需相应增加资金安排,统一预留在区级财政总预算,根据情况适时调整。继续按经济分类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将公用经费支出按办公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等项目细化编制。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确定的支出项目和用途执行,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3.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各预算单位应根据自身职责和经济发展需要提出支出项目。

各单位要加大项目支出精简整合力度,整合后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项目支出前期评审和规划论证,合理对应经济分类科目,准确定义支出功能科目。规范项目支出名称,对于原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业务费”、“工作经费”、“专项支出”等名称笼统、用途模糊的项目,各单位要规范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涵盖其支出用途和范围,未按要求规范、细化的,区财政将指定项目支出用途或予以调整。

纳入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省、市或区有明确政策要求;

(2)与部门职能高度相关;

(3)属区级财政支出保障和支持范围;

(4)绩效目标明确;

(5)年度内可实施且有具体分年度资金安排建议;

(6)具有明确项目内容和实施计划;

(7)预算年度内可支付完毕。

涉及货物、工程、服务和资产购置的,政府采购办和国资处参与审核。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编制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一并编报,各预算单位要根据实际需求计划,逐项对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郑港财〔2015〕42号)文件要求,按采购品目和数量、单价,拟订年度采购计划,细化到政府采购目录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的具体品目,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要做到“应编尽编”。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的品目、标准等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各归口支出处室对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进行审核。

(四)固定资产预算编制

各预算单位在全面分析存量资产的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的基础上,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及固定资产配置标准,提出本单位2017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品目、数量和金额,填报《固定资产配置预算表》。国资处对固定资产配置的数量、标准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各归口支出处室对固定资产配置的资金来源进行审核。

四、编报流程和报送内容

(一)编报流程

1.部门建议阶段(11月)

各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和编报要求,填报本单位人员基本信息表和单位基本信息表。根据全区和本部门“十三五”规划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近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提出具体项目计划,于11月30日前将审核汇总的部门预算建议数报送至区财政局。

2.财政初审阶段(12月1日—12月21日)

12月21日前,区财政局围绕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建议,结合区级财力状况、项目轻重缓急及实施条件,初步确定资金安排意见。

3.部门修改阶段(12月22日—次年1月9日)

区财政局对各部门下达年度收入计划和支出控制数,各部门细化完善后报区财政局审核。

4.报经批准阶段(次年1月10日—2月)

结合国家、省、市和区改革政策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区财政局再次修改完善规划期内收支计划报管委会确定,通知相关部门修改完善后,报区党政联席会批准。

5.批复告知阶段(3月)

区党政联席会审查批准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后,财政局批复各预算单位部门收支预算。

(二)报送内容

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各预算单位在部门上报、修改阶段向区财政局报送的内容主要有:

1.部门经国家、省、市、区批准实施的各类规划和政策;

2.相关文件和政策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

3.各项工作年度内实施计划;

4.项目资金支出建议(内容包括专项资金设立的依据、资金测算方案、年度资金安排建议等);

5.非税收入预计征收计划、人员基本信息表、固定资产配置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仍然采用部门预算软件进行编列。在部门预算编制中,预算单位要按照指定的格式准备相应的数据,运用软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形成部门预算的业务数据。相关预算表格及收支建议纸质版经由预算单位盖章确认后报送至财政局预算处及相关业务处室。                           

部门预算的编制,是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编制部门预算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汇总所属单位预算,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区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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