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6-78156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重大项目,备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14 | 发布日期:2016-11-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郑郑东卫生〔2016〕25777
企业名称: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郑东新区龙子湖中医院,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为允许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交资料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豫发改投资〔2014〕1339号)要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5年本)的通知》(豫政〔2015〕9号)十、社会事业:其他社会事业项目、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备案。,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子湖区域 夏庄街西、薛夏南街北
二、建设主要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59.9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10.9万平方米,设置床位800个。其中地上面积为7.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约为3万平方米。主要设备包括消防、人防、安全智能化设备等。该项目完全按照社会化自主经营,资金来源为自筹,完全使用社会资金。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12月 至 2018年07月
四、总投资:11517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34551万元,国内银行贷款80619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