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为黄色

  • 索引号:005252362/2016-006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公报公示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1-13
  • 发布日期:2016-11-1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为黄色

    受气象条件影响,郑州市空气质量降低,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豫气攻坚办〔2016〕88号)要求,郑州市政府于11月13日1时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采取更加严格的应急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调低2-4摄氏度。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2.燃煤污染减排措施。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全市未建成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企业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或限产。

    3.工业污染减排措施。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 (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以上。

    4.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5.其他措施。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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