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龙镇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索 引 号:00529161X/2016-0027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15发布日期:2016-11-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豫龙镇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杜绝未批先建情况发生,辖区内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分别达到100%。二是完成河南通冠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兴事发门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三是加强辖区内沿河排水企业监管,确保河流出境水质达到郑州市项目建设任务。四是做好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规模化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五是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发现、协调、督查作用,对辖区内“十五”小土、新“五小”企业以及疑难、职责不清的环境案件,及时组织联合执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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