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6-002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14 | 发布日期:2016-11-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登封市卢店镇中心镇区美丽乡村镇区道路建设变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登招[2016]094号
1.2工程名称:登封市卢店镇中心镇区美丽乡村镇区道路建设变更项目
1.3工程地点:登封市卢店镇
1.4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
1.5质量要求:合格
1.6工程概况:登封市卢店镇中心镇区美丽乡村镇区道路建设变更项目;其中朝阳路中段两侧各540米宽8米,路面工程配套工程;中心广场及广场中路13000平方米的修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朝阳路人行道的施工
第二标段:中心广场及广场中路的施工
1.9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企业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3.2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完税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报名时须出示以上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除外),验后原件退回。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肆份。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
4.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
4.2开标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81838333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登封地址:中岳大街登封大厦东三楼登封办事处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0371-85036646
招 标 人:卢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1月14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法人 及项目负责人 ;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查询单位名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