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档案馆首问负责制度

  • 索引号:00525275X/2016-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责任追究
  • 发布机构:郑州市档案局
  • 关键词:承诺事项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1-15
  • 发布日期:2016-11-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档案馆首问负责制度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供机关优质服务,更好地方便社会各界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和档案资料信息,我馆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供机关优质服务,更好地方便社会各界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和档案资料信息,我馆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第一个遇到来本单位查阅档案或第一个接听服务对象询问电话的档案管理员,即为本档案查阅大厅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向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服务对象需办理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向服务对象指明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股室以及股室所处的方位、名称、房号。
        四、接到服务对象联系工作或询问电话时,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属其他股室职责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该股室或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