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86/2016-00149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16 | 发布日期:2016-11-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11月7日,中牟县工商质监局3·15投诉中心接到市工商局领导信箱办件通知单,消费者薛某投诉中牟县天然气公司多收天然气费19元,并且气表不准。接投诉后,中心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经查,消费者在2016年5月份用气量超过平价气标准,转为高价气,多收19元。经中心调解,天然气公司退还消费者现金19元,并免费更换气表一块(价值600元)。消费者对此调解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