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6-001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2016年第26号(总第63号) | 成文日期:2016-11-17 | 发布日期:2016-11-17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告)
2016年第26号(总第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自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8日,对郑州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州办事处)2012年至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广州办事处于1989年8月在广州正式注册,为正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15名,现有职工11人,其中在编人员5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招待所。
其主要职责为:宣传郑州、促进友好往来、加强联谊;沟通经贸、科技信息,做好两地信息反馈传递;促进经贸合作与交流;招商引资;接待服务;搞好协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等。
(二)审计范围
2012年至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
二、相关问题审计核实情况
(一)收支情况
2012年至2015年广州办事处收入合计1345.44万元,其中房屋租赁收入480.75万元,招待所收入96.4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 574.17万元,其他单位拨款(招商引资奖励)177.50万元,利息收入16.55万元。事业支出合计866.88万元,其中其他业务支出(招商)152.26万元,管理费用625.29万元,招待所支出89.33万元。事业结余 478.56万元。
(二)货币资金情况
1.银行存款
截止2015年12月,银行存款余额788.95万元,银行对帐单余额788.95万元,账单相符。
2.现金
2016年5月25日对库存现金进行了监盘,账面余额54.93元,账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012年至2015年,固定资产由820.66万元增至957.61万元,增加136.9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3年至2015年间,办事处将利用率不太高的锦绣香江花园紫荆园4套房屋进行精装修,装修费用149万元,计划在满足接待用途的同时,出租郑州广东省商会做办公用地。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广州办事处提供的财政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2年至2015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运行部分有效;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但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房租收入未缴营业税及附加
2012年至2015年,广州办事处房屋租赁收入共计5336714.4元,应缴未缴相关税费。
(二)招待费缺少接待明细
2012年至2015年广州办事处部分凭证列支招待费缺少来宾来函、来宾名单、日程安排等明细资料。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012年6月,广州办事处购买平板电脑一台,价值4100元,未计固定资产。
五、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广州办事处:
(一)增强纳税意识,依法缴纳出租房屋的各项税费。
(二)规范招待费报销事项,把接待清单等明细资料作为财务报销的凭据。
六、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广州办事处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
广州办事处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