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畜牧中心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索 引 号:F70640037/2016-00063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畜牧产品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中牟县畜牧中心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17发布日期:2016-11-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畜牧中心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按照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牟畜牧中心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县畜牧中心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依照《中华人民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中牟县畜牧中心“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确保有力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了实施的具体单位、总体目标要求、工作任务、时间进度,确保抽查程序公正公开,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根据本地监管对象情况、风险等级和畜牧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完善和更新对监管对象的监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强对抽查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的公示情况、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况等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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