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142/2016-00184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市场规范管理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监管,工商,业务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17 | 发布日期:2016-11-1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荥阳市工商质监局探索行政调解与行政执法的融入机制,本着自愿、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机构,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分析归纳各方争议的焦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引导争议各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同时,通过多种途经加大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壮大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队伍,提高调解能力,着力营造“当事人愿调解、调解人员善调解、解决问题重调解”的氛围,打造“工商行政调解”工作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