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84/2016-00061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林业/业务信息/造林绿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林业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17 | 发布日期:2016-11-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生态荥阳、平安荥阳建设,荥阳市林业局四项措施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一是按照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要期。
二是森林消防巡逻进山区。森林防火期内,市林业局防火办巡逻森林防火重点区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烧香纸、烤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同时,林区内必须的生产、生活用火,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是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林区及周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同时对居民必须的生活用火严格监控、严格管理。
四是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和单位,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不得在林区和林缘玩火、野炊。
今年春夏我市雨水丰沛,林下植物生长迅速,林内可燃物载量明显增加,预计我市今冬明春森林火险等级将高于往年,森林防火工作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希望各乡镇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各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措施,坚决打赢森林火灾攻坚战,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