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484/2016-00058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林业/业务信息/造林绿化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林业,业务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18 | 发布日期:2016-11-1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现将《荥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荥阳市林业局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布,邮箱xylyjxxk@126.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我市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填埋垃圾、渣土、采矿、建设项目等违法占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为制止非法侵占林地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切实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责任感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是森林生存的根基。国务院明确指出"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加强林地管理,控制林地流失,是贯彻十八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根本基础,也是建设生态安全屏障、优化美化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非法占用林地问题的危害性,切实增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感,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林地,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生态建设与基础建设的关系,把管护林地资源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管理,坚决守住林地红线
林地红线是生态红线的重要基础,是必须坚守的"生命线"和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把保住林地面积、守住林地红线作为林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全市目前正在开展的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纠正林地落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已经纳入建设用地规划的林地要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变更,为当地经济建设预留发展空间。同时,也要坚决防止以牺牲森林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短期行为。对突破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地方主要领导及成员的责任。
三、规范程序,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时,要把征求林业部门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作为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坚决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制度,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征占用林地。各类建设项目,特别是地方招商引资项目应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确需征占用林地的,要严格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办理征占用相关手续。未获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对国家和省级以上规定不得征用和占用的林地,一律不得征用和占用,已经立项的建设项目要尽快调整建设地点。林业主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和快捷高效的服务原则,提前介入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各项工作,公开办事程序,明确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要件,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征占用林地申报材料。对已经受理的征占用林地申请,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无故拖延、推诿扯皮。
四、强化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选址、立项、审批、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依法使用林地。要继续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强化征占用林地的后续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工程建设使用林地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并提出建议,责成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东占西、超时用地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要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工,立案查处。造成森林资源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违法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补办手续时,必须提供案件处理结果及相关材料。
五、严格问责,落实林地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行政一把手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把林地保护管理等指标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要强化政府行政问责机制,建立破坏林地资源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辖区内乱占滥用林地现象严重,受到国家、省、市通报,造成重大影响的,要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肩负起保护森林资源的监管责任。
六、广泛宣传,增强依法使用林地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地的重要生态价值,宣传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办理征占用林地程序,宣传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使保护林地、建设生态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要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选择一些破坏林地的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在违法征占用林地比较严重的地方,选择一些案例依法公开查办,震慑违法犯罪。通过正反两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提高全民保护林地的自觉性。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