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森林公园拆迁安置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6-0029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17发布日期:2016-11-18
体    裁生效日期:2016-11-18废止日期
郑州市森林公园拆迁安置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郑州市森林公园拆迁安置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森林公园拆迁安置项目已由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机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森林公园拆迁安置项目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XCZB23-1611047

2.3项目规模: 郑州市森林公园拆迁安置项目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拟建设于彩云路北、龙腾一街东,项目用地60.258亩,建筑总面积约674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5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980平方米,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计、各专业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等;相关配套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附建式人防、基坑支护降水、厂区景观绿化、道路及管网等;各专业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控制室、轻钢雨棚、场区及地下停车场标示标线、安防智能化、楼宇标牌等;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自2013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规模不少于70000平方米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具有单项合同建筑规模不少于70000平方米类似项目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设计与工程勘察可为不同业绩合同。若合同不能显示项目规模,需出具建设单位证明);

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规模不少于70000平方米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3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其他:

3.4.1投标企业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4.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个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3潜在投标人须先到单位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办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方可参与报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格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4.1.1-4.1.6款要求的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留原件,请携带请携带以下资料的4.1.7-4.1.8款要求的资料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复印件;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单;

4.1.2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3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合同及社保等相关证明文件,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合同及社保等相关证明文件(注: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须注册到投标报名单位,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须注册到投标报名单位);

4.1.4企业类似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4.1.5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6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若联合体投标,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1.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1.9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9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留原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时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能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均须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须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6.其他事项

6.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6.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南才高街东龙大厦五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郑先生 徐先生

电 话:0371-63976573

传 真:0371-63976221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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