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索 引 号:085569182/2016-0029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16发布日期:2016-11-18
体    裁生效日期:2016-11-18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已由郑东计财【2014】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XCZB23-1609008

  2.3项目规模: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包括地块编号BS01-03-02,天府路东、同心路北、康庄路西;地块编号BS01-04-02,同心路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地块编号BS01-04-03,同心路南、同福路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地块编号BS01-09-02,同舟路北、同福路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具体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建设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以及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办理供电手续、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壹个标段,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且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项目;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的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的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3.6其他要求

  3.6.1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6.2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7月1日以来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明细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

  3.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安全员证(电力部门)、劳动合同,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1.5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劳动合同,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1.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1.7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7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4.1.8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4.1.9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所查询的相关企业、股东的网页版信息;

  4.1.10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0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必须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否则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资料费用,另行通知;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南路交叉口互联网金融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徐工 郑工

电 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98 传 真:0371-6397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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