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跳伞风洞训练设备”项目立项的批复

索 引 号:665995735/2016-00131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键 词: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    号:上发改统〔2016〕72号成文日期:2016-11-21发布日期:2016-11-21
体    裁:批复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对“跳伞风洞训练设备”项目立项的批复

河南省航空运动管理中心:

    你单位呈报的《“跳伞风洞训练设备”项目立项的申请》(豫体航〔2016〕5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跳伞风洞训练设备”项目立项。

    二、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实行工程监理;项目业主单位应切实履行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土地、环保、安全、人防、消防等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查批准后,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尽早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2016年11月21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