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所制定《价格举报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索 引 号:760237203/2016-0009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关 键 词:工作,价格举报,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21发布日期:2016-11-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物价所制定《价格举报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规范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维护案件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防范行政复议、诉讼的法律风险,结合我区价格举报工作实践,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制定了《价格举报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办法》对价格举报案件档案的定义、范围、规范、保存期限和整理组卷原则作出了具体规定,对档案管理和检查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明确了价格举报案件档案归档内容。二是明确了由承办部门整理按一案一卷原则及时组卷。三是明确了对只涉及投诉、只涉及举报和既涉及投诉又涉及举报的三类案件的档案文书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区价格举报工作制度,规范了举报案件的办理,明确了责任。对价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为有效应对涉法、涉诉举报案件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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