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佳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车用粉末涂料及喷涂设备建设项目

索 引 号:416211581/2016-0857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21发布日期:2016-11-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佳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车用粉末涂料及喷涂设备建设项目

郑州佳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车用粉末涂料及喷涂设备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郑州佳诺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3500吨车用粉末及喷涂设备建设项目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内,纬一路北、堤里小清河西中牟县环境监测站 项目实际投资4000万元,占地面积19661.55㎡,主要建成了粉末涂料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建筑物(喷涂设备生产车间、2#仓库、餐厅、宿舍暂未建设)。现有劳动人员130人,可实现年产3500吨车用粉末涂料及500台喷涂设备。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WSZ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砂滤池处理后排入蓄水池收集,用于厂区绿化,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噪声:项目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3、废气:混料、磨粉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外排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4、固废:生产固废沉降粉尘回收用于生产,废边角料回收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排入污泥暂存池,用于肥田。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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