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星级饭店:
为做好2016年度全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按照河南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豫星评〔2016〕6号),现将郑州市星级饭店年度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落实旅游业“515战略”中“建立健全服务等级‘退出制度’”要求,以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的管理,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促进我市星级饭店服务水准和运营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新版国家标准,使新版标准要求落到实处,加大星级饭店的退出力度,使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饭店退出星级饭店队伍,保持星级饭店整体质量;二是不放松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饭店的严格要求,做到不同区域、相同标准,维护星级饭店整体形象;三是注重鼓励和引导饭店创新升级,引导饭店重视软件建设,营造让宾客放心、安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四是要全面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进饭店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二、复核范围与重点
(一)复核范围
复核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评定的星级饭店。复核分为年度复核和三年期满评定性复核。
(二)复核重点
1.标准要求的必备项目是否全部达标,坚持“必备项目、一项否决”,确保必备项目复核要求。
2.饭店在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的调整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是否到位。
3.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和执行有力,培训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有保障,员工是否能主动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4.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备设施、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全体员工和宾客是否积极参与。
5.饭店近三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是否有违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原则的顾客投诉和相关反映。
6.饭店对外包经营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管,其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其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星级标准。
三、复核时间与上报材料
郑州市旅游局成立星评小组,2016年11月28日前各星级饭店完成自查自检资料准备工作,12月20日前完成复核工作任务(复核饭店名单附后)。上报资料:1.饭店自查报告;2.2016年度工作总结;3.评定报告书;4.复核登记表;5.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证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16年度全市星级饭店复核,要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的要求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辖区内的星级饭店做好评定复核前的准备工作,对照新版标准开展自查,实事求是地填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星级标志满三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附件2),并向复核饭店转交《星评员工作评价表》(附件3)。
(二)积极准备,遵守规定。各复核饭店要积极做好自检自查,及时查找并整改不达标问题,做好接受复核检查的准备工作。在复核检查期间,请在保持饭店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积极配合,确保检查人员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请遵守以下规定:饭店内外不得设置欢迎检查人员的标语或标牌;饭店迎候人员不得超过3人,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陪同人员总数不得超过2人;按至多一个套房和至少一个普通房的标准安排住宿,房间内果盘及日常用品不得超出常规置放标准;不得安排星评员参加与星评工作无关的参观、游览等活动。
(三)严格标准,坚持原则。各星评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和行业标准《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6)开展此次评定性复核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致检查、严守标准,充分发挥督查、纠正、引导的作用;遵守工作纪律,互相监督、密切配合,保持务实、高效、公正、清廉的工作作风。
郑州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联系电话 0371-67188013,联系人 贾广祥、刘春香、邮箱:zzlyxjfd@163.com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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