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博奥激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车用激光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博奥激光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 | 车用激光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内建设路西侧、泰和路南侧、纬四路北侧 | 中牟县环境监测站 | 项目位于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内建设路西侧、泰和路南侧、纬四路北侧,占地面积68768.07㎡,总投资27041.9万,主要建设厂房及办公室。1#、2#维修车间、门卫室、室外堆场等。 | 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不合格组件由原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期交集聚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类标准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