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5498794/2017-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复函,核查,处方药 | |
| 文 号:郑上食药监函〔2016〕8号 | 成文日期:2016-11-22 | 发布日期:2016-11-22 |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书》(浦市监案张移字〔2016〕第2005号)已收悉,郑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将此件交办我局处理。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于2016年11月15日前往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健康人大药房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1、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健康人大药房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CA3712203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ZZ14-0247),地址位于郑州市上街区许昌路东段13号。
2、经调查,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健康人大药房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通过药房网商城向消费者销售了处方药胸腺肽肠溶片。
3、我局根据调查情况对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健康人大药房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罚款200元。
4、我局已于2016年11月22日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了举报人。
联 系 人:张 豪
联系电话:0371-68936194
联系地址: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146号
2016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