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采取措施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

索 引 号:326840448/2016-0007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22发布日期:2016-11-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采取措施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 根据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转发<郑州市2016-2017年度冬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港事业[2016]121号)要求,清河办事处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实现辖区内全面禁烧。

     根据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转发<郑州市2016-2017年度冬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港事业[2016]121号)要求,清河办事处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实现辖区内全面禁烧。

     一是进一步广泛宣传。办事处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将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悬挂横幅、组装宣传车、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处及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广大群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在今冬明春的秸秆禁烧工作中,机关包村领导和包村包组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每位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应该承担的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机关干部包村包组、村组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使各行政村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看死盯牢,坚决杜绝秸秆、垃圾、杂物随意禁烧现象。

     三是进一步抓好排查。办事处包村领导和包村包组干部,要与村组干部密切配合,对辖区内的田间地头、沟河路旁、村内街道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三不准”,即不准田间竖立秸秆、不准地头沟河路旁堆放存放秸秆、不准村内露天堆放秸秆。同时,要求各村要组织群众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从源头上加强防范。

     四是进一步强化追责。根据冬春两季禁烧工作的特点,办事处全面禁烧督察组要抓好对各行政村常态下的督导检查。要经常深入各行政村田间地头、沟河路旁,对全面禁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严防死守、严厉处罚,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对禁烧秸秆、垃圾、杂物者,办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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