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和谐中牟”LOGO征集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416211653/2016-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1-22
  • 发布日期:2016-11-22
  • 体裁
  • 生效日期:2016-11-22
  • 废止日期:2016-11-30
  • 关于开展“和谐中牟”LOGO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打造我县信访工作宣传品牌,加强信访文化建设,中牟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一次“和谐中牟”LOGO征集活动,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作为“和谐中牟”信访工作建设和微信的网络LOGO和标识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个人和各单位皆可参与。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21日-11月30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集要求

    (一)内容要求:体现信访工作建设和信访宣传教育工作内涵,体现中牟地方文化背景、特色与底蕴,具有强烈的亲和力和影响力;取字来源于规范汉字或者英文字母,为大众所熟悉。

    (二)设计要求: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可辨性,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或雷同,便于放大缩小;形象健康向上,符合中牟信访品牌定位和形象风格;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富有时代感,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LOGO形象易于记忆,具独特意义且没有歧义。

    (三)设计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不得剽窃和抄袭。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LOGO作者,需许可中牟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享有依照《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四)参与征集投稿作品请附设计含义或创意说明。

    四、奖励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若干物质奖励。

    五、投稿说明

    作品手绘或使用电脑软件绘制皆可,电子作品请采用JPG、GIF、BMP格式图片。同一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投稿以电子邮件或纸页稿形式皆可。应征者参加征集时应填写《应征作品信息表》(见附件)一份,连同作品一并邮寄。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的应征者,请将《应征作品信息表》签字或盖章后,拍照或者扫描成照片一并发送。

    六、评选说明

    中牟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征集到的设计作品进行初步筛选,评出8-10篇获奖候选作品;并对入围的作品通过“和谐中牟”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由网友进行网络投票,依据得票数目会同相关专业人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七、联系方式

    应征者请投稿至: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牟州街北269号中牟县信访局205室

    邮编:451450

    电子稿件请发送至:

    zmxfxjk@163.com

    联系人:李红亮

    联系电话:0371-6210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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