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221/2016-00029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23 | 发布日期:2016-11-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七区南四环部分路段绿化提升建设工程第一标段竣工结算审计的结果为:送审金额为8946553.19元,审定金额为6680935.34元,审减金额为2265617.85元。
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核减工程总造价。
审计建议
(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工程在招标前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科学完善施工图设计,避免施工期间变更较多,不利于工程的投资控制。严格执行《二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二七人常[2005]05号文)和《二七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暂行办法》(二七政文[2015]54号文)的规定。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严格工程概(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
(三)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等资料,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存在虚报、错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