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环保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29日。
拟验收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荥阳市森源化工有限公司 | 45000 吨/年氯化石蜡-52 建设项目(一期项目12000吨/年) | 荥阳市高村乡高村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该项目设计45000吨/年氯化石蜡-52,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2条生产线,产品规模为12000t/a;二期工程全部建成后,全厂共8 条生产线,达到设计45000t/a。本次验收监测为该项目的一期工程2条生产线。 | 项目环保设施主要有:2级石墨降膜吸收 3级填料吸收塔 碱液吸收罐 25m高排气筒,安装有氯化氢自动监测报警器;事故储池一座、90m3雨水收集池一座、生活污水收集池一座。 1. 废水防治设施。项目废水为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肥田。 2.废气防治设施。项目氯化反应尾气采取二级石墨降膜吸收 三级填料吸收塔 碱液吸收罐 25m高排气筒处理;生产过程中有少量氯气、氯化氢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监测报告,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防治设施。项目无生产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村民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 4.噪声防治设施。采取了隔声、消音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2标准。 5.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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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