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鑫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 索引号:416211581/2016-0860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1-23
  • 发布日期:2016-11-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鑫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郑州鑫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29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郑州鑫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

    中牟县大孟镇土寨村 西

    中牟县环境监测站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占地面积66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机楼及罐仓、原料堆场、机修车间、实验室及养护室、办公楼、污水收集池、生活设施等。1、废水:清洗废水全部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中二类农作物要求。                             2、废气:堆场定期洒水抑尘,粉料仓顶装置一台圆筒形除尘器,粉尘无组织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料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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