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5995735/2016-00107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新能源/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国土资源,能源,新能源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24 | 发布日期:2016-11-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根据省、市发改委通知要求督促辖区内有关重点用能单位(万家企业),完成2015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工作,我区按要求通知并督促万家企业落实此项工作。
根据《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向节能主管部门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是《节约能源法》规定的法定义务。
目前我区纳入“河南省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系统”企业有五家,其中中国铝业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和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三家企业通过省级审核,郑州长城铝业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和郑州嘉耐特种铝酸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通过市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