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确保“双节”、“双会”等重要节点消防安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今冬明春”期间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及政府办、派出所、综治办、规建办、国土所、文化站、公路所、民政所、中心校、卫生院、电管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时间
2016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密结合前期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自评验收情况,组织对已整改销案隐患单位和区域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未整改完毕,要对隐患具体情况、整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研判,逐个制定整治计划。要组织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粮库等可燃物资集中场所、学校、医院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部署展开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一步分解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力度,加大对违章建筑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全面组织行业系统消防检查。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上而下逐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镇派出所、综治办牵头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等易燃易爆单位进行检查,镇中心校牵头负责对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镇民政所负责对养老院进行检查,镇土地所、规建办、电管所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镇文化站、镇公路所牵头负责对汽车站公交车辆进行检查,镇卫生院负责对卫生系统进行检查,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要向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书面上报分管区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广泛开展网格化排查。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一村一名”消防专管员、“一长三员”工作进度,健全网格化管理运行模式。各级网格员每周至少固定半天时间深入分包网格指导网格内多种力量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培训、信息收集反馈及消防咨询服务工作。要依托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组织各种基层力量,按照三级网格划分,每周对网络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医院、小学校幼儿园、小餐饮场所)及”“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多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4.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各行政村要对全村消防死角及柴草、农作物秸秆、垃圾乱堆乱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通知相关农户进行清理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国“两会”、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期间,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集中开展大规模排查和夜查行动,集中整治公共娱乐和聚集场所。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违禁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要依法予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对“九小”场所、沿街商业店铺违规留宿超过2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各行业系统对消防部门通报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法定权限及时予以查处。
5.切实加强村级专职消防队建设。各村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建设标准不高、业务水平低下等问题,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切实推动工作开展。镇派出所要发挥好主导作用,负责督促指导各村专职消防队建设指导工作,主动深入一线,协助各村完善各项日常管理规定,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队伍战斗力,切实发挥各村专职消防队作用,维护全镇消防安全的实效。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各村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宣传计划,将消防宣传纳入宣传工作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
2.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各村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结合”119”消防月活动内容,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设立大型消防宣传专栏,在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牌。组织消防宣传车和宣传队,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等单位场所,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活动。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时间人群场所,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
3.加强全员消防宣传培训。重点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培训。镇派出所、综治办、民政所要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帮扶教育,全员培训养老院敬老院等单位从业人员。
(三)强化执勤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重大节日活动及全国两会期间,派出所、综治办要紧密结合冬季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演练,逐一制定“六熟悉”演练卡,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战备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凡辖区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发生火灾,要加强第一出动,提升初战指挥层次,各级指挥员必须遂行作战,靠前指挥,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要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现场的执勤保卫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确保各项执勤保卫任务圆满完成。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
要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明确工作奖惩措施,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16日至2017年3月31日)
要严格按照镇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前期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1.自查自纠(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2月15日)。各行政村组织人员对本村各类消防隐患及死角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本着严肃、认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对火灾隐患及死角进行全覆盖、无缝隙的排查整治,发现一处,消除一处。
2.全面普查(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对全镇各类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普查。
3.集中整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对全面普查阶段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帐,挂牌督导,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无消防火灾事故发生。
4.维持督查(贯穿活动始终)。强化督查,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定期组织对本村、本行业已整改过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加强定期巡查,防止新增火灾隐患。镇政府办、派出所、综治办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本阶段的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对在抽查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季是火灾易发高发期,一方面,气候寒冷,风干物燥。另一方面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也大,文化娱乐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等各种活动,这都是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的原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影响较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层级督导,狠抓落实。要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帮扶,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冬防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