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8918/2016-002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黄政〔2016〕117号 | 成文日期:2016-11-15 | 发布日期:2016-11-2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现将《黄店镇开展“全城清洁”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黄店镇关于开展“全城清洁”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郑州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黄店镇创建成果,提升我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县爱卫会《关于开展“全城清洁”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郑州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中牟县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针对我镇环境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整治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坚持落实责任,坚持督导督查,坚持责任追究,确保我镇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整治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
三、整治内容及整治标准
(一)积存垃圾治理
整治内容:
1.清理积存垃圾。排查清理主次干道、建筑工地、过境道路两侧廊道等区域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2.垃圾收集点管理。做到垃圾中转站周边干净卫生,无外溢;
3.清理各行政村街道积存垃圾、杂物;
4.清理镇区及周边河道垃圾杂物。
整治标准:
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各行政村无垃圾积存,无杂物堆放。
(二)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集中治理
整治内容:
1.各行政村主干道沿街出店经营、沿街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道路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
2.取缔马路市场;
3.超市店外经营、经营区域脏乱差;
4.各行政村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堆放杂物。
整治标准:
各行政村主干道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
(三)集贸市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整治内容:
1.完善市场设施;
2.做好卫生保洁;
3.整治市场秩序;
4.加强市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5.加强公厕、中转站日常管理;
6.治理市场外马路市场。
整治标准:
市场地面平整,柜台、货架统一整齐;有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日产日清,实现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无杂物乱堆,无卫生死角;公厕、中转站设施运转正常;市场内外无占道经营。
(四)乱停乱放集中整治
整治内容:
镇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整治标准:
镇区主次干道两侧合理规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并施划停车标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乱停乱放明显减少。
四、整治任务划分
(一)积存垃圾治理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责任人:各村负责人
(二)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集中治理
1.镇区主次干道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治理
责任单位:黄店村 责任人:黄店村负责人
2.各行政村街道堆放杂物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责任人:各村负责人
(三)集贸市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1.市场设施建设,市场内卫生保洁,市场经营秩序整治
责任单位:黄店村 责任人:黄店村负责人
2.市场外马路市场治理
责任单位:镇巡防大队 责任人:镇巡防大队负责人
(四)乱停乱放集中整治
镇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
责任单位:镇巡防大队 责任人:镇巡防大队负责人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全城行动”集中行动第一责任人,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城清洁”集中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二)严格奖惩问责
一是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行政村坚决进行处罚。二是对各行政村每月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各行政村年终综合考评依据。对考核结果优良的,镇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在环境综合整治中给予资金补贴。对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在考核中不合格的,追究相关干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