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054/2016-0008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调解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25 | 发布日期:2016-11-2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王村村民李某逢人便夸,荥阳王村镇司法所的民调员“真中”!原来这源于王村司法所成功化解的一起口头合同纠纷。
今年6月,李某请来租住在同村的刘某为自己家盖房,但刘某做工程拖拉迟迟不见完工,最后直接消失,无奈之下李某求助于王村镇司法所。王村镇司法所当即启动镇联动调处机制,王村村人民调解员将租住在本村9组的刘某通知到镇调解庭,通过与刘某的沟通,民调员分析出了问题所在。原来双方未签书面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矛盾不断升级,导致此次纠纷产生。在王村和洼子村两村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签订书面合同,完工后,监督员认定工程质量合格后,由监督员负责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协议签订第二日,施工方刘某带着工人开始了施工。其间,民调员们更是不辞辛苦日日到施工现场,既当“和事佬”又当“监理员”“核算员”。15天后,当最后一把泥浆将地平抹平时,民调员终于长长舒了一口气。
至此长达半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近年来,荥阳市司法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大对涉农纠纷调解力度,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司法局 白冰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