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6-004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28 | 发布日期:2016-11-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1月28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我市锅炉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锅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操作人员持证情况,锅炉检验及使用登记情况,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运行情况,设备是否有超压、超温、泄漏等。
在对送表区丰阳煤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使用的2台2吨锅炉,安全附件压力表位置均安装有阀门。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企业安全附件压力表下方位置安装的阀门必须拆除,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安装三通旋塞。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责令该单位10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