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6-78207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重大项目,备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28 | 发布日期:2016-11-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郑郑东服务〔2016〕27369
企业名称:河南中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河南中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钢网钢铁在线交易平台,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第一类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款“电子商务和电子政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为鼓励类,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66号电子商务大厦A座23楼、B座14楼
二、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租用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大厦场地2214.84平方米,主要建设包含信息咨询、钢铁现货资源搜索、钢铁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等功能的钢铁现货综合交易平台;通过移动端与PC端相结合,保证钢铁网上交易便捷、安全。使钢铁产品实现网上直销,减少贸易环节,节约年30亿元采购成本。主要设备有20台底层应用服务器,5台网络安全暨网关设备,227台交易人员使用终端电脑。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11月 至 2018年12月
四、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00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