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网格化工作侧重点初探

索 引 号:005298918/2016-0023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25发布日期:2016-11-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乡镇网格化工作侧重点初探《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农村基层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主体多元、内容繁杂、方式多样、直接面对民众、直接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等特点,基层治理也因此面临着诸多问题。而“网格化管理”概念的提出,为基层治理的提供了新的治理思路和手段。鉴于我国社会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农村与城市相比还存在着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过低,群众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经济结构比较单一等问题。因此在乡镇实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农村基层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主体多元、内容繁杂、方式多样、直接面对民众、直接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等特点,基层治理也因此面临着诸多问题。而“网格化管理”概念的提出,为基层治理的提供了新的治理思路和手段。鉴于我国社会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农村与城市相比还存在着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过低,群众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经济结构比较单一等问题。因此在乡镇实行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有所侧重。

一、乡镇政府在基层治理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乡镇政府职能不尽完备,导致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本身相差并不大,但在权限方面却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对于乡镇政府来说,上级政府可以对其各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造成基层政府行政权力的“条块分割”特征明显。当前我国各级政府的管理模式是条块交叉进行的,基层政府在执法、审批等方面受上级主管部门垂直管理,财政资源掌握在各级政府的主管部门手中,即权力在“条”。而执行的责任却在于“块”,即各级政府的平行管理区域。“条块分割”,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乡镇政府部分职能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往往会导致各机构之间职责不清,影响工作效率。

二是乡镇政府自身财力有限,导致农村治理水平低下。在我国的财政体制中,乡镇一级政府的预算地位处在最低的位置,乡镇政府缺乏财政自主性,这直接导致乡镇政府在进行社会治理中显得能力不足。在这种“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各类公共服务资金和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通过垂直部门以财政拨款的形式层层下拨,在各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乡镇政府只有执行的权力,没有独立的支配权。乡镇政府财权和事权的分离,造成各级政府部门在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出现管理错位的现象。乡镇政府依然沿用传统的工作方式,即通常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对农村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但是,乡镇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责任往往比较大,这与他所拥有的财政权利严重不对称,导致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低下。

三是农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导致群体性事件频发。从当前我国绝大部分乡镇政府的社会治理模式上看,决策方式依然具有显著的自上而下的特点。上级政府往往针对各项任务制定相应的政策,然后传达到镇政府,指令性色彩比较强。在农村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农民对于自己的利益需求没有完备的表达渠道,缺少健全的需求表达机制。而且农民的低组织化也导致他们在需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缺少相应的渠道和手段,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提出和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矛盾积聚到一定程度之后,便屡屡发送集体上访的事件。

四是乡镇干部考核机制僵化,导致农村基层治理缺少动力。乡镇政府作为五级政府体系中的基层政府机构,成为体制的最底端。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考核依据是上级政府分派的指标的完成情况,并且考核往往采取“一票否决制”。这就导致乡镇政府在工作中只对上级政府负责,同样以行政命令的手段向村委会分配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这种体制不仅严重僵化,同时权力过于向上级集中,导致乡镇政府在各项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缺少自主权和选择权。在乡镇干部的考核机制中,以上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的考核为主,同时还有乡镇政府内部同事之间的评价,而作为被服务主体的农民却缺乏话语权。这种考核机制导致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价主体单一,缺少第三方评价力量的参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定位网格化管理侧重点,提高乡镇政府基层治理水平

一是依托网格化管理,重点促进条块融合。乡镇政府要充分利用自身直接贴近农民生产和生活的优势,积极、有效地倾听农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诉求,通过“社管通”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将采集到的问题分类上传,通过县级网格化管理部门对上报问题件进行转办和督办,促进政府工作职能和民众需求之间的良性互动。另外,要以多方协同联合执法为突破口,着力在深化条块融合效果上下功夫。由乡镇长效办组织镇、村和三级网格力量,联合各局委下沉人员对管理顽症和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进行联合集中执法,围绕本乡镇中心工作,组织实施例如违章建筑联合执法行动、占道经营联合执法行动、堵疏结合点专项治理行动等,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网格化管理高效运转。一是应当尽快完善我国乡镇政府的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对基层政府转移支付的比例,保障乡镇政府有充足的经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产品,使乡镇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相一致。二是在资金分配上应有所侧重,保证财政资金能够切实有效地应用到网格化管理项目上。例如,2016年年初,黄店镇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在各村建设了网格服务站,并在各服务站部署了网上便民服务系统,该系统由主机、显示器、摄像头、麦克风及相关软件等组成,通过互联网,可以实现镇机关与各网格活动站、各网格活动站之间的实时沟通与互动。群众能够足不出村,通过驻村三级网格长的协助,与镇机关的二级网格长或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视频交流,远程开展业务的咨询、办理、认定等业务。各级网格长和网格员也能够依托该平台进行视频会议、信息反馈。自部署该系统以来,群众不必亲自跑到镇机关内进行咨询,也有效避免了部分群众因为对业务流程不熟悉,导致跑了几个部门才咨询到答案的情况。

三是加强网格员排查走访,畅通农民利益表达渠道。

一是要精准发力,充实网格队伍。在以往网格化管理工作中,三级网格长往往兼任其他业务部门职务,忙于在镇机关部门处理业务,无暇深入基层,网格长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应充分整合机关力量,抽调若干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的同志作为专职三级网格长,促进巡查走访、矛盾化解、政策宣传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同时要深入基层,畅通沟通桥梁。如黄店镇不断创新网格化管理工作,以“查实情、找问题、解民困”为抓手,建立“进百家门,吃百家饭”工作倒逼机制,要求当日所有驻村的各级网格长中午深入群众家中付费用餐,切实做到“进百家门,吃百家饭,晓百家事,解百家忧”,实现驻村工作痕迹化管理,以此引导网格长深入基层、放下架子、端正态度、听取民意。截至8月份,各级网格长通过“进百家门,吃百家饭”活动,累计化解邻里纠纷253起,土地纠纷227起;接到对村组干部“不正之风”举报32起,“不作为”举报21起,均已转交镇纪委调查处理。

四是重点建立培训和监督机制,保障网格长履职水平和服务质量。要重视对乡镇网格长的培训,改革对乡镇网格长的考核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针对各项事务办理流程、相关注意事项、“社管通”平台操作流程对全体网格长进行培训,并利用全镇网格周例会时间,组织网格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确保“人人会操作、个个懂业务”;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要求每位三级网格长认真填写《网格代办业务台账》,对每一份代办业务进行记录,二级网格长每周进行督查,一级网格长每月进行抽查。从考核内容上看,改变过去单纯以信访稳定为主的考核方式,增加对服务能力方面的考核。在各村网格活动站设立“网格信箱”,公开镇机关总平台热线电话,接受群众的全面监督。镇长效办每月向办理业务群众及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发放问卷调查,邀请其对网格长的工作态度、代办效率等进行打分;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对《网格长履职情况记录本》、《全程代办事项登记本》进行检查,对每日走访情况、代办业务办结率进行考核。

总之,在乡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应当加速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不断探索和完善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方式和管理体制,努力向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优质和高效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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