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心对我市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 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索 引 号:416193125/2016-0017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关 键 词: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29发布日期:2016-11-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房产中心对我市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 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的市场秩序,提升商品房销售行业整体素质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房产中心以中介机构专项整治为契机,规范中介机构备案行为,从本11月15日至12月底,实行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并将已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同时整合、取消一批未经备案的中介机构。旨在通过加强市场监管促使我市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理念,营造良性竞争环境。

       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家商品房销售代理公司取得《荥阳市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备案申报表》,7个开发项目取得《荥阳市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项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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