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文号 | |||||||
| 1 | (郑中)食药监药行罚〔2016〕6号 | 沃尔玛(河南)百货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西路分店经营霉变生虫食品案 | 沃尔玛(河南)百货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西路分店 | JENS-MARTIN FERTSCH | 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霉变生虫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3.44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郑州市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 年 11 月28日 |
行政处罚信息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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