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60156/2016-001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龙源办〔2016〕72号 | 成文日期:2016-11-30 | 发布日期:2016-12-0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各网格:
为有效防范养老金冒领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决定自2016年12月5日起对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领取资格认证。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认证范围
(一)辖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待遇的人员。
(二)王马庄、安庄、唐庄、小河村、黄家门2012年拆迁后按政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并领取待遇的人员。
(三)已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保险主管部门认定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并已领取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
本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时间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为确保工作有序进行,以行政村为单位,各村分别开展认证工作。
三、认证流程
(一)初审:认证人员按要求填写《郑东新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并上交A4纸型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经本人确认无误后交所属村民委员会初审。
(二)复审:村委会初审并汇总后,于2016年12月28日前将初审情况汇总表及资料交龙源路办事处劳动保障所进行复审。
(三)终审核定:龙源路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复审无误后将认证报告、认证材料上交至郑东新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终审核定,确定人员继续享受待遇的资格和待遇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各行政村、相关二级网格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重要性,深入贯彻相关工作要求,既要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工作的严肃性。
(二)明确工作职责。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以各行政村实施主体,相关二、三级网格负责协调和督促落实,并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支持。各行政村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次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并为群众提供代写、文印等便民服务。相关二、三级网格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贴近服务群众的优势,深入摸排、走访分包网格群众家庭,了解群众生活状况,积极帮助群众完成资格认证。并在此基础上发现群众的困难与诉求,推动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三)加强检查督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纳入督察检查范围,自工作开展后每周五上午前,相关二级网格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劳动保障所汇总。劳动保障所汇总后报长效机制办公室形成督察报告,在办事处周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排名。
五、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关系群众养老金正常发放的一项重要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希望相关工作人员和群众积极配合,以保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认证的人员,将于2017年1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待遇,待经确认仍具有领取资格后,恢复发放养老金并从停发之月起予以补发。为减少因停发养老金带来的不便,请认真对待,按要求及时进行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