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公布

  • 索引号:005253963/2016-004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政务,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2-01
  • 发布日期:2016-12-0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公布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7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6年水平不变。

      鉴于小麦即将开始大面积播种,各地要认真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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