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185/2016-001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02 | 发布日期:2016-12-0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度荥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已开始。本市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本、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注明户口本号和联系电话)于2016年12月25日前到就近的乡镇、街道劳保所和人民医院、二院、中医院、瑞龙医院、妇幼保健院、北辰康特药店、和春堂大药房、益寿堂大药房、雪樱花新特药大药房、雪樱花延生药房进行缴费,缴费标准150元/人年。咨询电话:60259373 荥阳市社会保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