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26840448/2016-0009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02 | 发布日期:2016-12-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有效遏制冬季各种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指数,清河办事处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冬夜”百日打更行动,努力营造良好、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领导,提高认识。为切实加强对“平安冬夜”百日打更行动的领导,办事处成立了“平安冬夜”百日打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办事处要求各行政村和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对专项行动的认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打更措施、完善巡防计划、确保行动效果。
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办事处巡防队要合理安排巡防工作,确保夜间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对辖区内的11个行政村进行不间断巡防。各行政村要成立10人以上的打更巡逻队伍,认真落实轮值巡逻制度。办事处巡防队主要负责领导和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办事处要求,办事处综治办、巡防队和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通力协作、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把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使其真正起震慑犯罪的作用,坚决有效遏制各种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办事处“平安冬夜”百日打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的打更巡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被督察单位要留影像、查资料。对巡逻到位、成效突出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奖励;对表现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把此项行动纳入对各行政村及相关单位的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