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93060/2016-00054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安全 | |
文 号:二七安委办〔2016〕46号 | 成文日期:2016-12-05 | 发布日期:2016-12-0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二七安委〔2016〕7号)要求,为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工作期间,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等工作信息。
二、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附后),并于每月7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对信息报送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三、请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和大检查领导小组成立文件于12月7日前报区政府安委办。
联系人:于晓月 联系电话: 86177556
电子邮箱:eqqawhbgs@126.com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