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0939312/2016-0007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城乡规划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05 | 发布日期:2016-12-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4日上午,中牟县城乡规划局在新世纪广场,以制作了大型展板、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形式进行了宪法宣传,县领导到现场进行了工作指导。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中牟县城乡规划局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把法治精神作为现代民族精神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法律至上”的态度和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培育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为目标,使全体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法律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帮助与指南。同时,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中牟县城乡规划局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引导群众以正确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催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