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47X/2016-0012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05 | 发布日期:2016-12-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航空港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航空港实验区范围内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充分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依据航空港区财政局通过的财政预算和郑州新区局税收计划,编制本局年度税收计划,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四、组织实施本局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规费的管理和稽查,负责普通发票及有关税收票证的管理。
五、执行国际税收双边协定,负责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以及反避税等国际税务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本局税收执法情况,负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八、对所辖税务所实行垂直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局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九、承办市地方税务局和航空港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