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6-003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05 | 发布日期:2016-12-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委托,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YDZB16248;
3、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66)号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招标范围: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是对原有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升级更新、系统完善和功能扩展,是在原有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基础上重新集成,而非单独的重新开发,本次主要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一期项目升级更新1套、重大项目申报系统1套、终端系统1套、数据分析系统与遥感卫星数据1套、智能终端显示系统5套、云计算及存储资源备份应用1套等;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企业须提供如下授权:(1)项目管理容灾备份系统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2)郑州航空港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CMMI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4、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需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6 日至2016年 12 月 12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由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资料贰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管理容灾备份系统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和郑州航空港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CMMI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由第三方出具)、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无失信查询加盖公章;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潜在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 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保留对潜在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
2、采购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新管委会2楼205房间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0371-870818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26房
联系人:侯女士 赵先生
电 话:0371-53777553 0371-58558061
传 真:0371-60303687
电子邮箱:hnyd2014_6688@163.com
2016年 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