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12·4日宪法宣传活动

  • 索引号:00529495X/2016-002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关键词:12·4日宪法宣传活动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2-05
  • 发布日期:2016-12-0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12·4日宪法宣传活动

    2016年的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016年12月4日,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响应县政府关于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号召,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牟”做出应有的努力。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执法大队与法制信访科积极配合,组织工作人员在县新世纪广场开展了宪法宣传活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张壬杰副局长带领职工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

    此次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现场悬挂多条以宣传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条幅,摆放宪法宣传版面,工作人员还为到场群众发放宪法宣传宣传单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丰富了我县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为群众用法维权提供了法律基础。

                                                                                                      (撰文/摄影:张会敏)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